农场或企业减少温室气体,并不意味着当即就会产生可交易的碳信用。实际减排活动与市场上可识别的交易单位之间,还存在项目设计、资料收集、审查和签发程序。理解这一衔接过程,才能更贴近实际地安排减排项目的时间表和成本。

本文说明减排项目转化为碳信用的一般判断流程。具体程序以自愿性项目 Verra 的 VCS 为例。这并不意味着韩国排放交易体系的外部项目或其他国家的制度可以原样套用同一顺序。必须先确定拟参与的市场和方法学,才能列出准确的准备清单。

先区分交易单位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先设定排放总量,再在该范围内交易排放配额。纳入体系的企业须提交与自身排放量相对应的配额。这与对减排项目成果进行审查后签发信用的形成路径不同。欧洲联盟委员会对 EU ETS 的说明

因此,仅凭“碳市场”这一宽泛说法制定商业计划很容易造成混淆。应先区分要形成的是某一特定项目机制下的减排信用,还是要管理已经交易的配额。完成减排报告后,再以另一市场的产品价格相乘来提出预期收入的计算,未必成立。

与客户首次讨论时,最好在文件中写明目标项目机制的名称、活动对象及拟采用的方法学。若尚未选定,应标明仍处于评估市场参与可能性的阶段。准确表述项目当前所处的位置,后续工作才能顺畅确定。

确定方法学和项目边界

VCS 的公开指南将选择适用方法学并编制项目说明文件作为起点。其后,流程包括公开征求意见、经认可机构开展审定,再申请注册。Verra VCS 项目开发流程

找到一项方法学,与确认其能够适用于该项目,必须区分开来。即使活动类别相似,地区、设施、运营条件和所需资料也可能不相符。确认方法学的适用性,远不只是找到标题相近的文件。

以假设的畜牧业减排项目为例,可以先整理参与农场、畜群、饲料使用期限和所涉及的排放源。这份清单并非某项方法学的正式申请表,而是事前审查的起点。若在项目启动后才发现必要记录缺失,往往难以补回已经过去期间的资料,因此准备顺序很重要。

运营减排活动并留存证据

在现场实施已设计的项目时,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记录方式。应把谁开展何种活动、记录汇集到何处、何时核查遗漏等内容落实为工作流程。设备安装完成与观测体系运行完成并不是一回事。若安装后资料中断,也应保留对该空缺如何说明的记录。

形成报告所载结果的过程同样需要保存。应能确认整理原始资料的人排除了哪些项目、采用了计算公式的哪个版本,以及修改前后发生了什么变化。若只留下最终文件,审查人员提出追加问题时,重新构建依据的成本会很高。

项目业主还应核对报告中的表述与证据是否指向同一范围。若把一个现场的观测结果写得仿佛适用于所有农场,或将短期观测期夸大为长期成果,说明就会失真。准备核查既是积累记录的工作,也是准确收窄主张范围的工作。

独立核查之后,仍有批准和签发环节

在 VCS 中,经认可的核查机构确认监测结果后,项目业主申请核查批准。经 Verra 审查和批准后,还要另行提出签发请求。获得核查报告与在注册系统账户中获得签发的信用,是两个不同环节。Verra VCS 项目开发流程

这一划分会直接影响合同和进度管理。若将交付数据分析服务之日、完成独立核查之日、项目机制运营方批准之日合并为一个完成日,责任就会变得不清楚。分别考虑各阶段的交付成果和外部主体的审查时间更为实际。

农场将数据上传至平台,并不保证信用一定会被签发。平台自身的确认标记、独立核查结果与完成签发,分别对应不同状态。项目负责人向客户说明进度时,也可按此区分用语以减少误解。

对已签发的成果也要管理权利和使用记录

ICVCM 将唯一识别、注册系统追踪和防止重复计算列为信用质量的核心要素。额外性也是一项独立原则。仅仅准确测量排放量,并不意味着已经满足签发和使用的全部条件。ICVCM 核心碳原则

项目参与方在交易前有必要确认由谁申请签发、拥有哪些权利。转让给买方的对象、分配给农场的对价以及数据的使用范围,也应分别界定。若把碳信用的权利与原始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混为一谈,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签发后,销售价格和实际现金收入仍取决于合同。不应仅凭签发量说明农场的净收益,而应同时审查测量、分析、核查、注册等相关成本以及收益分配条件。若难以确定收入实现的时间点,宜分别说明预期内容和已确定的合同内容。

将减排成果衔接到市场的准备,可以从选定一个目标制度并将当前掌握的资料与其要求相比较开始。项目业主会把尚不清楚的项目标为需要确认,并补足下一审查阶段所需的证据。只有具备准确的数据和清晰的分阶段角色划分,才能形成在市场上说明减排活动价值的基础。

参考资料